南通市建筑行业协会举办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专题讲座
2019年2月18日,南通市建筑行业协会邀请建纬南京分所高级合伙人顾增平律师在南通绿洲国际假日酒店二楼会议室做“最高院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对施工合同管理提出的新要求”专题讲座。来自南通市、各区县建筑施工企业等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法务管理人员等近四百人参加了为期一天的培训。
顾增平律师针对2019年2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院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中对施工合同效力、工程价款结算、建设工程鉴定、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等新规,通过大量案例,就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十大新规则”:施工合同与招标投标文件不一致时工程价款(解释第十条)的结算新规则、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及背离中标合同之外的合同的认定新规则(解释第一条)、背离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例外情形(解释第九条)、不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进行招标后的处理新规则(解释第九条)、多份合同无效的结算新规则(解释第十一条)、合同无效损失赔偿规则(解释第三条)、顺延工期的程序性规则(解释第六条)、发包人主张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新规则(解释第七条)、优先受偿权行使主体、行使条件、行使期限及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新规则(解释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实际施工人代位权诉讼规则(解释第二十五条)等对施工合同管理提出的新要求提出了相应的管理建议。鉴于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施行后对尚未审结的一审、二审案件均适用,顾增平律师特别提醒施工企业对正在审理的一审、二审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进行梳理、诊断、评估,确定是否需要变更、增加诉讼(上诉)请求、是否需要补充收集证据,是否需要调整诉讼(应诉)策略和方案等。
培训会中间,顾增平律师还抽出时间与参加会议的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法务人员进行了互动交流,参会人员就工作中遇到的有关法律疑难问题进行了现场提问,顾增平律师对参会人员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讲解。顾增平律师的讲座紧扣施工企业热点问题,理论联系实际,内容丰富,对建筑施工企业防范法律风险起到了较好的指导作用,得到了参会人员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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