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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17日关于开展2015年度紫琅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5年4月17日关于开展2015年度紫琅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 分类:协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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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5-04-17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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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城乡建设局

南通市建筑行业协会

通建工〔2015〕112号

关于开展2015年度紫琅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建工局,建筑(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水平,多创精品工程,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度南通市“紫琅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2013年10月31日到2014年10月31日之间竣工的工程,基本建设手续齐全,符合《南通市紫琅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并满足以下条件:

  (一)房屋建筑工程:住宅建筑建筑面积5000㎡及其以上;公共建筑、工业厂房等建筑面积8000㎡及其以上;总建筑面积大于50000㎡及其以上的群体建筑、住宅小区或组团。

  (二)独立的安装工程:建安造价1000万元及其以上(含设备),且具有独立生产能力的工业生产流水线工程。

  (三)城市绿化、园林建筑、仿古或古建筑修缮工程:单位工程造价大于1000万及其以上。

  (四)市政公用工程:建安造价1000万元及其以上;环保工程:造价2000万元及其以上。

  (五)交通、水利、电力等专业工程:建安造价2000万元及其以上。

  (六)无具体划分规模标准的工程:建安造价2000万元及其以上。

  (七)个别规模较小,达不到上述要求,但有影响、有纪念意义,且建筑风格独特,质量特别好,并且有代表性,各方面反映良好的工程,也可以申报。

  (八)参建单位

  1、与总承包企业或建设单位签订了合同。

  2、完成的建安造价占总建安造价的10%或建安造价在1000万及其以上。

  二、申报材料

  申报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南通市紫琅杯优质工程奖申报表》;

  2.市“优质结构工程”证书;

  3.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4.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5.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竣工备案证明书;

  6.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副本);

  7.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报告》、监理单位的《评估报告》;

  8.反映工程施工情况的照片;

  9.其他证明工程创优成果的文件;

  10.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需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

  11.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交通工程需提供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的材料。

  申报资料除《申报表》和照片外,均提供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整齐(A4纸大小)。

  三、受理时间和地点

  请各申报单位于2015年4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市建筑行业协会,逾期不予受理。

  请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专业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开展组织申报和初步评审工作,严格把关,确保所上报的工程法定手续齐全,并能代表当地施工质量的较高水平。

  申报中如有问题,请向市建设局或市建筑行业协会咨询。咨询电话:市城乡建设局59000296,市建筑行业协会 83518435。

  附件:南通市“紫琅杯”优质工程奖申报表

 

  南通市城乡建设局 南通市建筑行业协会

  2014年4月17日

  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5年4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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