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6年以来,在世界银行每年一度的《全球营商环境报告》中,新加坡经商环境一直高居全球榜首,被世行称为“世界上最容易做生意的地方”。在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公布的《2016-2017年全球竞争力报告》显示,新加坡是东亚地区最具竞争力的经济体,跻身世界十大创新经济体的行列,排名第二位。
新加坡,作为一个基本上没有关税的国家,新加坡自由贸易的程度在全球名列前茅。新加坡具有吸引投资的优势,主要体现在7个方面:地理位置优越、基础设施完善、政治社会稳定、商业网络广泛、融资渠道多样、法律体系健全、政务环境廉洁高效。
面对充满挑战的国际局势中,新加坡了制定一系列战略争取持续增长。未来经济委员会提出七大经济发展战略,新加坡政府最近通过财政预算案制定多项政策,将这些战略付诸行动。
新加坡政府2014年首次提出“智慧国”(Smart Nation)发展愿景,同年设立智慧国咨询与行政办公室,由外交部长负责领导。帮助中小企业采纳数码科技,以及加强数据的分析与运用,是未来经济委员会提出的经济发展战略之一。
经济合作是双边关系重点领域
2015年11月,习近平主席应邀对新加坡进行国事访问,两国发表了《关于建立与时俱进的全方位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其中指出:
——经济合作是双边关系的重点领域之一,新加坡和中国将通过投资促进委员会等平台继续鼓励和推动双边经贸投资。新加坡欢迎中国企业以新加坡为平台“走出去”。双方将鼓励两国企业在“一带一路”倡议和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下,探索开拓第三方市场的合作模式。
——中新两国就中国-新加坡自贸协定升级谈判进行了联合研究。基于联合研究,中新自贸协定升级应是全面的、平衡的和互惠的,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等要素。中国和新加坡同意启动中新自贸协定升级谈判,并力争于2016年内结束谈判。
——推动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和中新天津生态城项目发展,认可园区的先行者角色,将其成功和创新经验向中国其他合适的项目推广。继续办好新方同中国地方政府建立的7个地方经贸合作机制以及中新广州知识城、新川创新科技园区、中新吉林食品区、中新南京生态岛等企业主导、政府支持的合作项目,不断为新加坡参与中国地方发展注入新活力。
——双方全力支持在中国西部地区的第三个政府间合作项目发展,认为这一项目以“现代互联互通和现代服务经济”为主题,契合“一带一路”、西部大开发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将成为又一个高起点、高水平、创新型的示范性重点项目。双方同意选择重庆直辖市作为项目运营中心,将金融服务、航空、交通物流和信息通信技术作为重点合作领域,确定项目名称为“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该项目将形成合作网络,推动西部地区的发展。双方将全力支持该示范项目取得成功。双方同意给予该示范项目必要的创新举措,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和机制创新,并将与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相一致。双方有关政府部门将对示范项目的规划和实施予以积极支持。
——保持金融合作快速上升势头。中国正大力推动对外产能合作。新方愿同中方进一步探讨提升在新中国金融机构融资服务能力的方式方法,共同将新打造成区域产能合作的金融支撑平台。扩大人民币在双边贸易和投资中的使用,用好在新加坡人民币清算行平台,稳步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探讨双方在金融监管等领域开展交流合作。未来,中国和新加坡将开展证券监管机构间的定期高层对话,共同探讨监管合作和产品开发,强化两国资本市场合作。
——加强两国在交通运输和信息通信领域合作。深化在海运、航空和信息通信产业的合作。在中国-新加坡民航合作框架下,探讨进一步扩大中新航权安排的可能性,增强两国国际航空港地位,增进双方人员往来,拓展和深化经济合作,加强人文交流。
中新两国经贸关系密切
日前,新加坡驻华大使罗家良表示,新加坡欢迎“一带一路”倡议,其有助于地区发展,沿线国家增加了解和互信。建交26年以来,两国的合作很广泛,也很深厚,尤其是在经贸领域。自2013年,新加坡已成为中国最大的外资来源国,中国也成为新加坡最大的贸易伙伴。这两个数据足以证明,两国合作非常实质。
在中国,两国政府间旗舰型合作项目有:苏州工业园、天津生态城、重庆互联互通项目。
重庆互联互通项目有四个主要领域,分别是金融、航空、现代物流和电信通讯互联互通。
首先,新加坡是区域的金融中心,也是重要的离岸人民币中心。把新加坡与重庆挂钩起来,可降低在重庆投资的融资成本。
第二,在航空领域,已建立了新渝直接航班。同时,也建立从新渝延伸到其他地方的航线。比如,新加坡-重庆-乌鲁木齐航线已经开通了。
第三是现代物流。重庆目前的主要贸易路线是通过长江联通到上海、广州等港口,和通往欧洲的渝新欧铁路。正在探讨打通一条南向经济走廊,从重庆到北部湾,再通往新加坡。成功之后,南向走廊就能把“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连接起来。
第四是通讯电信的互联互通。正在探讨如何把重庆与新加坡这个亚洲通信电信中心连接起来。最终的目标就是要达到人通、财通、货通、资讯通。
走进新加坡有关事项
在新加坡投资注册企业需要办理的手续
按照新加坡《公司法令》的有关规定,注册成立的公司应是一个商业实体。要组建公司,必须按照《公司法令》的规定注册。要组建有限责任合伙公司,必须按照《有限责任合伙法令2005》的规定注册。
在新加坡设立企业的有关规定及程序等可上网查询,网址为:www.business.gov.sg。
(一)设立企业的形式
在新加坡投资设立企业的形式主要有:公司代表处或办事处、分公司、私人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二)注册企业的受理机构
会计与企业管理局(ACRA)是《公司法令》、《有限责任合伙法令2005》的执行机构,负责监管新加坡的公司、商业机构、有限责任合伙以及公共会计师。
新加坡国际企业发展局(IE Singapore)负责为制造业、贸易、贸易物流及与贸易有关的服务业注册代表处。
(三)注册企业的主要程序
在新加坡注册不同的企业形式,需到不同的机构申请。
1.注册公司
可以通过在线商业注册服务(Online Business Licensing Service)注册公司和申请所需的许可证,网址为licences.business.gov.sg,也可以通过专业事务所或服务事务处代为注册。
2.注册外国公司或分支机构
需聘请专业人士帮助准备所需文件并在会计与企业管理局网站www.acra.gov.sg通过商业文件系统(Bizfile)申请注册。
3.注册代表处或办事处
设立银行及保险业的代表处需事先向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申请注册,其他行业只需从新加坡国际企业发展局的网站下载注册表格或在roms.iesingapore.gov.sg注册。
4.注意事项
需要注意的事项主要有:
(1)在注册公司之前,需要确定公司商业活动的性质。可通过会计与企业管理局网站www.acra.gov.sg的SSIC Search在线查找商业活动的相应新加坡标准产业分类(SSIC)代码。
(2)公司在进行某些范围的商业活动前,还需要获得许可证。如公众娱乐、食品商店、广告等。
(3)一家公司可以有一名董事,该董事必须是新加坡公民、新加坡永久居民或者持有就业准证/原则同意书/家属准证。
(4)外国公司必须在新加坡有两位本地代理人代表公司。代理人必须是新加坡公民、新加坡永久居民或者持有就业准证/原则同意书/家属准证。外国人也可作为外国公司在本地的代理人,需向人力部(MOM)工作准证署申请就业准证或原则同意书。
承揽工程项目的程序
(一)获取信息
新加坡所有公共工程项目的招标均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对外公开发布信息,可通过新加坡政府电子政务网站查询项目信息,网站地址:gebiz.gov.sg。私人工程项目由业主通过报纸、网站或邀请投标的方式对外发布信息。
(二)招标投标
新加坡政府工程建设严格实行国际招标制度。建筑承包商只能按照新加坡建设局审定的资质等级所批准的工程类型及范围进行投标,不得跨级、跨范围投标。私人建设项目允许采用公开招标、有限招标、邀标或议标等多种方式。
(三)许可手续
建筑公司完成公司注册程序后,要到新加坡建设局(BCA)申领资质等级,个人公司或合伙制的企业,首次只能申请C1和L1资质等级。申领到资质等级后,便可开始投标与资质等级相应的工程项目。
赴新加坡的工作准证的办理
(一)主管部门
新加坡负责外国人工作许可管理的部门是新加坡人力部(Ministry of manpower)。
(二)工作许可制度
外籍人员在新加坡工作,必须取得合法工作许可。新加坡针对外籍人员的工作许可分为3类:
1.就业准证
适用于高技术和管理人才,主要针对受过良好教育,拥有较高文凭,在新加坡企业中担任行政、管理、财务等较高职位的外籍人员。就业准证又进一步细分为P1、P2和Q1 3个等级,其持有人的月薪分别不得低于8000新加坡元、4500新加坡元和3000新加坡元。此外,从2012年12月1日 起,新加坡收紧个人化就业准证(Personalised Employment Pass,简称 PEP)申请条件,只有就业准证中最高级别的P1准证持有人才能申请PEP,且收人门槛大幅提高4倍以上,达到每月1.2万新加坡元。身在国外、有意申请 PEP来新加坡工作的人,在海外的月收人必须达到1.8万新加坡元。现有PEP 持有者须在2014年底前达到调高后的年薪要求。
2.S准证
新加坡政府为弥补国内技术工人不足,从2004年7月1日起,推出S准证以促进引进中等技术水平的外籍劳工。持S准证在新加坡务工的外籍劳工需要满足最低月薪1800新加坡元、拥有大专学历和相关工作经验等条件。2011年7月1日以后,S准证持有人的底薪调高至每月2000新加坡元。
3.工作准证——适用于技能较低的外籍劳工,月薪低于1800新加坡元。2012年以来,新加坡不断收紧外籍劳工的各类工作准证。
(三)申请程序
雇主或由雇主委托的中介公司可通过互联网向新加坡人力部提出拟聘用外籍人员的工作许可申请,人力部签发相应的工作许可后,外籍人员方可入境工作。
应注意的问题
(一)投资方面
1.严守法纪
新加坡是法制国家,对各种违法行为均有明确、严厉的处罚。中国企业切记不可弄虚作假、谎报材料,更要杜绝贿赂等犯罪行为。
2.充分利用优惠政策
新加坡政府对吸引外资有多项优惠政策,特别是在新加坡设立分公司、代表处、地区总部、国际总部,具有不同程度的税收优惠。企业可根据自身条件、发展情况和设定的远景目标,选择适当的投资方式,以争取最大的优惠政策。
3.符合中国审批条件
到新加坡主板上市,需符合中国有关部门(如发改委、商务部、证监会等)制订的标准条件并经中国主管部门批准。
(二)贸易方面
1.慎重选择贸易伙伴
在寻找贸易伙伴和贸易机会时,可通过参加中国与新加坡各种交易会以及实地考察等正式途径接触和了解客户,不要与资信不明或资信不好的客户做生意。进行业务联络的同时,可咨询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新加坡工商业联合会、新加坡中华总商会、新加坡中国商会等行业协会组织或委托专业机构对客户进行资本调查。
2.签订全面有效合同
新加坡法制环境良好,与新加坡商人开展贸易业务一定要签订全面有效的贸易合同,并尽量在合同中规定仲裁等纠纷处理条款,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贸易纠纷。
(三)其他应注意事项
1.做好充分的调查研究
新加坡社会以华人为主,在语言、传统文化等方面与中国有许多相近之处,双方更容易沟通,这是两国企业开展交流合作的优势条件。但同时也要认识到,新加坡具有自身的鲜明特点,在社会和法律制度、教育体系、人们的思维方式、通用语言、生活习惯等方面与中国有很大不同。因此,在新加坡开展合作要做好充分的调查研究,避免盲目投资。
如可以通过新加坡专业会计师、律师事务所或聘请专业法律和财务顾问,全面了解新加坡相关的法律和制度规定,掌握新方合作伙伴的资信和经营状况,做到心中有数,把握主动。
2.重合同、守信用
新加坡是法制社会,各项法律法规完善,公民法律意识很强,在商业领域则表现为高度重视并严格依照合同行事。为此,中国企业在与新加坡企业合作或到新加坡投资设立分支机构时,也要充分认识合同的重要性,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严格细致地商定合同条款,明确各项权利、义务、免责和救济措施。合同一旦签订,就要按照约定认真履行各项义务,做到重合同、守信用。
3. 防范投资合作风险
在新加坡开展投资、贸易、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事前调查、分析、评估相关风险,事中做好风险规避和管理工作,切实保障自身利益。包括对项目或贸易客户及相关方的资信调查和评估,对投资或承包工程国家的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分析和规避,对项目本身实施的可行性分析等。相关企业应积极利用保险、担保、银行等保险金融机构和其他专业风险管理机构的相关业务保障自身利益。包括贸易、投资、承包工程和劳务类信用保险、财产保险、人身安全保险等,银行的保理业务和福费庭业务,各类担保业务(政府担保、商业担保、保函)等。
建议企业在开展对外投资合作过程中使用中国政策性保险机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供的包括政治风险、商业风险在内的信用风险保障产品;也可使用中国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提供的商业担保服务。
如果在没有有效风险规避情况下发生了风险损失,也要根据损失情况尽快通过协商、仲裁、诉讼等方式或根据双边协定的相关条款追偿损失。通过信用保险机构承保的业务,则由信用保险机构定损核赔、补偿风险损失、相关机构协助信用保险机构追偿。
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助力两国产业及其企业合作
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的33%投向新加坡,是因为新加坡是东南亚的金融中心,东南亚金融管理团队的60%都在新加坡。在金融领域,中新有广阔的合作内容。
中新企业可优势互补联合开发第三方市场;可在中小企业、高科技、物流、港口等领域深化合作。
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自2001年成立以来尤其是近四年在共建海上丝绸之路中,积极促进中国与新加坡经贸合作、产业及其企业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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